陕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市县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议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04-07 14:17:22 点击数:
导读:全国市县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后,我办立即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及时对专项检查工作和行政复议人员统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市县自查的基础上,对部分市县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

全国市县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后,我办立即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及时对专项检查工作和行政复议人员统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市县自查的基础上,对部分市县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贯彻落实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通过对《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等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我省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明显的改进和加强。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市县政府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了政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普遍把行政复议工作当作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上议事日程;二是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行政争议,不断完善制度、改进方法、依法审查、公正办案;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为目标,通过运用和解调解结案、公开听证、引入专家咨询机制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有的增加了编制,有的进一步健全了机构,确保了办案能力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努力,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一些市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与本地区、本部门政府法制建设任务不相适应。我省107个区县政府中只有不足10个单独设立法制机构,其余都是在区县政府办公室加挂法制办公室办理复议案件,工作人员一般配备专、兼职复议工作人员1-4名,这些工作人员平时除了法制、复议工作,还承担了区县政府办公室大量的工作。二是各市县行政复议工作进展不平衡。认识到位的市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较好,社会效果也比较好,还有个别市县认识上有偏差,行动慢,措施不具体,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差,整体工作状况也不佳。三是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日益增长的行政复议案件不相适应。由于人员少,办案能力有限,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案件的数量低于同级法院,便民高效的行政复议制度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区县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学历状况参差不齐,缺少业务学习和培训的时间和机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
  三、改进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区县政府法制(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能力,着力作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对《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拓宽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救济和监督的职能,不断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维权意识,使行政复议真正成为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成为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二是积极采取措施,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尽快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目标责任制。三是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协商,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要求区县政府抓紧配备、充实和调整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加强对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四是加强对市县行政复议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对行政复议机关的办案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改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陕西省法制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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