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适合我国农村特点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发布时间:2010-02-24 15:04:20 点击数:
导读:甘藏春在北京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研讨会上指出探索适合我国农村特点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12月26日,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北京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研讨会上作题为《当代中国土地法律建设的若…

甘藏春在北京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研讨会上指出

探索适合我国农村特点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1226,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北京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研讨会上作题为《当代中国土地法律建设的若干问题》的报告。他在谈到征地问题时指出,在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方面,当前最核心的是解决好被征地农民补偿问题,探索适合我国农村特点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甘藏春从土地法的性质、土地权利体系、农地发展权、土地征收权、土地司法等方面,谈了对构建中国特色土地法律体系过程中一些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看法。他说,从法的观点来看,当今中国的土地法是一个具有公法与私法结合性质的法律,我国的土地法制走的是公法私法化的进程。单纯用私法或者说民法的观点来看待土地问题,都是不妥当的。在这个进程中,发展和完善土地权利体系是一个重要基础。

 

这几年,促进权利化的进程已经开始,在注重土地所有权同时,越来越重视所有权之外的权利。但是,土地权利划分还比较粗,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形成一个枝繁叶茂的权利束。在促进权利化过程中,要把握好一些关键问题:要完善集体所有制前提下构成物权的配置,关键是完善农村集体所有制;承包经营权等流转必须与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相协调,与农民非农业化进程相结合,按照改革方向在可控范围内逐步推进;要建立统一登记制度,这也是《物权法》实施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社会关注的征地问题,甘藏春说,这实际是土地发展权的问题(即农业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形成的收益增值权利归属),而发展权是理解土地法的钥匙。土地立法、土地政策应该理清这个问题并加以解决。一要逐步提高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让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果。二要探索以货币补偿、社保安置、实物补偿等多种渠道相结合的补偿安置方式。此外,征地程序要进一步规范,“两公开一登记”制度要进一步完善。

 

他最后说,要加强对土地司法问题的研究。当前土地管理问题多、矛盾多、纠纷多,主要是转型时期各种社会问题在土地上的集中反映。而现实中我们的土地司法渠道还很有限,时代已经对加快土地司法建设提出了要求。(记者冯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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