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工业园占地纠纷致某电视台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0-03-28 11:31:38 点击数:
导读:关于永年县工业园项目非法圈占土地的紧急反映我们是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西苏乡苏固村的农民,因永年县工业园违法圈占我们村集体土地,所以向贵台反映,恳请求贵台对此事予以关注和报道。事实情况我们是地地道道的…

                           关于永年县工业园项目非法圈占土地的紧急反映

我们是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西苏乡苏固村的农民,因永年县工业园违法圈占我们村集体土地,所以向贵台反映,恳请求贵台对此事予以关注和报道。

事实情况

我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世世代代靠土地生存,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土地的产量逐步提高,生活水平也渐渐改善。但是现在我们却永远失去了使用土地的权利,永远的与土地隔离。对于我们这些农民来说,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失去土地无异于失去了生存的保障。

20088月份我们村村委会称要占用我们承包的土地,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向他们要求出示占地的批准手续,村委会称“没有任何手续,这是县委书记的意思,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你们看着办,看你硬还是县委书记硬”。之后他们就开始阻止我们耕种土地,在秋收玉米时县工业园区杨主任以及村委会成员及十多名警察阻止我们收玉米,在种冬小麦的时候又派人阻止我们种小麦,并且强行拔走了浇地的潜水泵,造成我们无法种地浇地,几乎颗粒无收。到今年收割小麦时节,乡长董晓亮以及工业园区、村委会有关人员携带数十名公安要求占地,我们向他要征地手续,乡长称县委研究,不能给我们。之后他们强行将我们的耕地圈占。

经我们查阅相关法律,我们坚定认为永年县工业园圈占我们土地的行为严重违法、无权占用我们的集体土地,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如下:

一、没有进行知情确认,严重侵犯失地农民的知情权。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第(十四)健全征地程序的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永年县占地从来没有让失地农民了解相关情况和确认,更没有了组织过听证程序,致使我们村民对征地的事情一无所知在占地过程中发生了很多冲突,我们失地农民的知情确认权受到严重侵犯。

二、违法不履行一等记两公告,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事项失地农民无法知晓。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该办法其他条款还对征收集体土地进行公告、登记的程序、要求进行了详细和严格的规定,但永年县工业园区

征地实施过程,从来没有进行过任何公告,我们农民至今不知道这个项目占地有没有被批准?是由哪个机关批准的?如果批准对于失地农民是如何进行补偿安置的?甚至在征地过程中发生数次冲突,我们也没有看到征地批文,我们曾经到找到邯郸市土地局、永年县土地局、西苏乡乡镇府、永年县工业园要求查看批文,但是他们你推我、我推你一直没有让我们看过。这与上述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严重相悖。

   三、“以租代征”欺骗失地农民签订《占地补偿书》,交出土地。

永年县工业园区项目占用土地时,实施占地行为的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手段欺骗、胁迫失地农民签订《占地补偿书》交出土地,并且他们占用土地不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一次性足额发放,而是按照一年两次一年两次,每次发放八百斤粮食的人民币来进行租地。在他们签订的占地协议书中约定“……二、补偿时间:从占地当季起,夏季为7月份,秋季为12月份。……四、补偿期限:从占地之季到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期满止。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大家谁都清楚,再到第二轮承包时,这些集体土地根本不会再进行分配,而是永远的被他们占用)。……”。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永年县工业园占地的事项,根本未经国家批准,其实质上是欺骗农民以每年发放租金的形式租用土地,这属于典型的“以租代征”非法占地,属于国家严格禁止的行为。

 四、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由于永年县工业园项目在征地占地过程中从未进行过任何的公告和组织听证,也没有组织失地农民知情请确认,但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和知情确认是必须履行的,所以我们怀疑该项目没有经过批准,且根据国务院《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征地拆迁事项属于重点公开的事项,但是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要求出示征地手续他们却无法提供,这一系列荒缪的行为与我国的法律背道而驰。证明,永年县工业园区的征收土地事项未经有权机关的批准。永年县工业园占用集体土地300多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年县工业园区不是我村的公益设施也不是村办企业,在我村集体土地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并办理用地手续的前提下,其无权占用我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

由于没有办理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等法定征地手续,故永年县工业园区圈占我村集体土地的行为导致了非法占地、破坏耕地、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并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致使国家法律权威、农民权益、土地资源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我们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我们只希望能够行使我们合法的权利,永年县工业园区若是经批准,他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出示合法手续并进行公告,依法进行补偿;要是没有批准征收我们的土地,就应该还给我们的承包经营土地,让我们农民有地可种,否则我们这些贫苦的农民的生存问题将会面临严重的威胁。

我们属于老实巴交的农民,我们不知道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也不知道失去了承包经营的土地我们以后将如何生存,对于永年县工业园区和乡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利用职权圈占我们的土地,我们没有任何的办法,曾经找过邯郸市国土局、永年县国土局但是问题没有得到任何的解决,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才想起向社会媒体求助。

恳请贵台对此此事予以关注,帮帮我们这些可怜和无奈的农民。

此致

敬礼

 

                         反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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