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信访秩序通告

  发布时间:2010-02-27 12:51:44 点击数:
导读:关于维护信访秩序通告为维护我省正常的人民群众信访秩序,保障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工作、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一、信访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

维护访秩序通告

       为维护我省正常的人民群访秩序,保障家机和人民群工作、生、生活的正常行,根据有法律法定,通告如下:

     一、信访应当遵守以下定:

  (一)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不得家、社、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利。

   (二)采取走访形式反映情、提出意、建和要求的,应当到有关设立或指定的信访接待所提出。不得在接待所以外的地点走访或者以信访为名聚集。

  (三)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事的,应当代表,代表人不得超5人。接待完后,应当自行离接待所,不得留。

  (四)不得非法组织、串、煽他人到家机聚集事。不得强制他人参与访或者阻止他人退出走访。不得以信访募集、索取他人物。

  (五)或者应当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的信访,信访应当依照有法律、法理。

   二、信访人在信访中有下列行之一的,由公安机依法理:

  (一)堵、冲击国家机或者重要会场的;

  (二)在家机关办所周、公共所打标语、散发传单、呼喊口、聚集哄、非法留等扰乱国家机正常工作秩序的;

  (三)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交通的;

  (四)非法行集、游行、示威活的;

  (五)毁公共物、寻衅滋事的;

  (六)纠缠、威、侮辱、打接待人和其他工作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七)在接待缠访,影其他信访人正常信访的;

  (八)携带枪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毒、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家机及其接待、所的;

  (九)拒、阻碍家机工作人依法行公的;

  (十)利用老人、病人、疾人或者未成年人行非正常上访或者其弃置于家机关门前或接待所的;

  (十一)组织、策、串、煽唆、迫、引、欺、幕后操他人施上述行之一的;

  (十二)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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