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检查组完成对陕西省未报即用的重点核查

 来源:国家土地督察网 发布时间:2010-02-24 16:19:31 点击数:
导读:检举组听取汇报2010年1月25日至31日,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检查组第十组,由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唐正国副专员带队,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重点核查的通知》要…

          检举组听取汇报

      2010年1月25日至31日,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检查组第十组,由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唐正国副专员带队,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重点核查的通知》要求(国土资厅发〔2010〕7号),对陕西省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清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
 
检查组听取了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全省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汇报,并以西安、榆林、延安等三个市为重点,在听取三市政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内业全面审核了三市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查处卷宗74卷,抽查现场22个。基本掌握了陕西省查处整改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核查工作的要求,核查结束时,检查组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反馈了意见。要求陕西省继续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案件查处到位;二是加强对市、县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和配合联动;四是限期在全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落实。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领导在反馈会上表示,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符合客观实际,本着不回避问题、迎难而上的态度,一是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由两厅联合发文,通报检查出的问题,从立、查、改、建四方面细化措施,明确要求,二是由两厅组成检查组对全省进行进一步的指导和督促,同时,加大省厅直查案件的力度,该曝光的必须曝光,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大动态巡查的力度,做实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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