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与拆迁维权

  发布时间:2016-04-21 20:24:53 点击数:
导读:从电话到微信到移动网络,人们的行为方式、人际关系布局、消费习惯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切都在颠覆中。作为社会不可或缺的法律服务行业,高科技的沟通技术可以帮助法律服务行业突破地域壁垒,改变律师提供服务的方式

从电话到微信到移动网络,人们的行为方式、人际关系布局、消费习惯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切都在颠覆中。作为社会不可或缺的法律服务行业,高科技的沟通技术可以帮助法律服务行业突破地域壁垒,改变律师提供服务的方式,从而提高法律服务行业的效率。但是小编想说的是,对于拆迁法律等专业性领域,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律师个人的要素太过强烈,企图隔着网络简单沟通就给出所谓的在线法律服务实在是太水了。被拆迁户等当事人抱着仅靠电话、网络沟通就等到完美的法律服务,小编只能说,想法太天真~


面谈才是最有效与律师沟通的方式.为什么?


  首先还得从法律服务本身的特质开始说起。


  相信有句话大家都不陌生:一个人脑子里想的是100%,说出来的只有80%,待等到别人接受进去的就只剩60%了。这个数据比例倒是不用太较真,但是其中的道理是显而易见的。面对面的沟通尚且如此,何况隔着一个网络呢。


  律师服务是一个语言沟通、信息采集读取、法律化梳理、资源整合、再按照个案(包括诉讼、非诉)需求进行输出或运作这样一系列的逻辑化的脑力和体力劳动。深入的沟通和证据材料的分析对案件而言都是非常必要且重要的。

  


  而且最核心最本质的法律服务是人合性很强的服务领域,是一个很传统、很人合、很需要近距离沟通、需要贴近证据和事实本身兢兢业业耕作的职业,不太能够在线进行。法律服务本就不是静态的可以轻易量化的产品,他所面对的就是发展变化的事物和不同的人际关系,配合的又是人脑的逻辑分析运作。科技改变的可能是个订餐的方式,可烧菜本身就得亲力亲为以及这菜烧得好不好吃总得亲自来尝吧。或者拿律师和医生来做比较更贴切,总不能你说咳嗽我就给你个止咳药,不是医生的人才可能这样理所当然,行医之人自然就会慎之又慎了,因为一个简单的咳嗽也可能是会要人命的。


  科技的进步致使我们现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被当事人分割,当事人会选择在他们觉得合适的时间向律师提出法律咨询。当事人觉得合适的时间,往往就是当事人的碎片化时间。这个时间不一定是工作时间,有可能是周末,有可能是晚上十点,有可能是律师度假的时间。那么律师的时间安排就不得不随着当事人的时间发生转变。随着笔记本、智能手机的普及,不管律师在哪里,当事人都可以将法律服务需求发到你邮箱,并希望你能及时反馈。所以,随着技术的进步,随着移动性的增强,当事人对法律服务的及时响应性会越来越高。




  互联网为律师的服务、服务口碑提供了可以被评价和量化的可能,当事人选择律师,无非围绕三个要素:服务、口碑、专业。口碑是可以从网络上得知,但是专业性和服务及律所的理念,仍然需要当事人与律师面对面的进行沟通才能有直观感受,仅凭借电话、网络的沟通,没有客观的资料提供,一个拆迁律师就告诉当事人你的案子操作性及风险,那是不可能的,专业性也是要持怀疑态度的。此外,有的被拆迁人会说那我加律师微信啊,把材料发给律师,让他帮我看看,有操作性我再过去,否则就没有去的必要了。那小编只想告诉您,您的思路是错、误、的!

  


为什么这么说?


第一、发资料之后,由于是时空分离的状态,征地拆迁领域内资料又比较繁多,拆迁律师不仅仅是解答咨询,还需要准备各类文书,事情一多,发起咨询的当事人因为信号或环境因素多次干扰时,坦率讲,他获得的律师回答的专业性是可能会打折扣的——并不见得是律师故意,而是拆迁纠纷解决的思路,往往就是在连续的沟通中发生的事情,被频繁打断的结果就是毫无灵感,只能保证最低限度的不出错误。


  第二、被拆迁人的思路和拆迁律师的思路是截然相反的,安静、不受打扰、整段空闲时间,是咨询拆迁律师的最佳场合。只有面谈之后拆迁律师才能主客观相结合的在有效的时间内给出您最佳的拆迁维权策略,才能知道被拆迁人案件的可操作性。同时被拆迁人可以看看律师的专业性和实力。在不打扰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可以得到尊重和最专业的解答,同样类比的就是医生看诊是一个道理,看病甚至是接受医生治疗、手术的时候,如果你对医生说“不好意思你先拉一下止血钳,我要接个电话或者处理一下另外一个事情。”说实话,你很可能错过权利被救济的机会。


  拆迁维权不能勉强,在网络上可以咨询到的问题都是浅显的,而且信息量太大的结果就是被拆迁人难以甄别其中的真伪。法律问题不只是看懂法条就可以处理了,它需要专业的拆迁律师去实际运用拆迁维权策略才能维护好被拆迁人的实际利益。网络等技术手段只能解答了大家的共性问题,具体到个案,被拆迁人自己的利益仍然需要您自己带齐资料和拆迁律师面谈,这样的沟通才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


上一篇:透视行政诉讼维权的十大错误路径 下一篇:拆迁维权三大常见误区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