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典律师教您从容面对强拆

  发布时间:2017-08-25 17:18:52 点击数:
导读:面对暴力拆迁束手无策?赶快戳进来看吧!近年来征地拆迁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在城镇改造过程中,虽然国家经常三令五申地强调,不得以断水断电、威逼利诱等方式对拆迁户实施强制拆迁,但是在为了巨大利益的面前,

面对暴力拆迁束手无策?赶快戳进来看吧! 

近年来征地拆迁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在城镇改造过程中,虽然国家经常三令五申地强调,不得以断水断电、威逼利诱等方式对拆迁户实施强制拆迁,但是在为了巨大利益的面前,逼迫搬迁的违法行为仍在一些地区时有发生。经常就有一些当事人向我们诉苦:“万典律师啊,我们这里要拆迁,但是拆迁方钱给的太少了,我们不同意,他们就直接断我们水电了,这可怎么办呀。”面对这样的情况不要惊慌,万典律师为您出谋划策。

首先,我们要了解暴力拆迁

或是停水、断电;或是放狗、放蛇;或是风高月黑之夜,如鬼子进村一样,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人房屋夷为平地;或是光天化日之下,“大侠”突现,冲进“钉子户”的家中,抡起大锤、铁锹,一通乱砸,威逼其乖乖就范,这些都被称为“暴力拆迁”。

暴力拆迁为何频发,原因很多,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主要原因是相关赔付不合理,国家规定的款项出现私吞现象,或者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条件,导致居民拆迁后可能失去居所。 

接下来,我们要寻找法律支撑,明白哪些拆迁行为属于违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规定,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26条规定: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城市供水条例》第22条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从上面条例可以看出,在征收方与被征收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进行断水、断电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最后,如何应对暴力强拆

在面对强拆时,首先,不要与拆迁方暴力对抗,有些老百姓在面对拆迁方的强拆时,采用对抗的方式与拆迁方暴力对抗,暴力阻挠拆迁,最终不仅没有让强拆停下来还可能因为肢体冲突等暴力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得不偿失。其次,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学会保全好拆迁的证据:强拆前,将房屋、房屋内的贵重物品、装饰以及院落内摆放的贵重物品进行拍照或摄像;强拆中,对于拆迁人员进行拍照或摄像,尽量保证画面清晰;强拆后,将现场进行拍照;这样可以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利的保障,也可以防止状况恶化。当然,关键时刻可以拨打报警电话,寻求警方出面解决问题,如果警方不出警不作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或者向当地检察院举报其不作为。最后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兵贵神速,在这个阶段切不可拖延。专业的拆迁律师会启动相应的程序,用法律的手段挽回损失,维护权益。

万典提示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两者都属于法律层面保护的对象,不能为公共利益需要,一味的牺牲、无视个人权利。政府征收土地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任何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征收土地的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行为,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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