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权利强拆房屋吗?


大家好,我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凯。

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地方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会在最后一段写清楚被征收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方式。一般情况下都会这样写,如果被征收人在六十日之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地方政府是有权利按照《行政诉讼法》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之后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强制执行。

还有一种情况下政府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于六十日内申请了行政复议,六个月内提起了行政诉讼的话,如果他一审、二审都是败诉没有撤销地方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或者说确认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也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在这里呢我们要提醒被征收人一句话,不要片面的理解法律规定,影响自己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