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洲律师讲解:房屋征收补偿有哪些?


房屋征收补偿有哪些?

大家好,欢迎收看小鱼视频,我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卫洲。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可以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附属物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怎么确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确定,在这里我们应当注意的是类似房地产是指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占地面积等均相似的房地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当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怎么确定?

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一般会在政府制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那么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因拆迁造成停业和附属物怎么补偿?

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应当由评估机构通过评估进行确定。

同样,对于附属物的补偿,政府会在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规定,对于补偿标准有异议的,也可以由房地产征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那么我们应该明白了,在房屋征收中评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