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维权几点小常识

  发布时间:2016-02-23 17:25:55 点击数:
导读:生活中经常听到非法征收的案例,面对非法征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们而已告吗,接下来有关面对非法征收怎么维权?一、了解征收法律法规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还是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这其中,对法律的了解必不可少

生活中经常听到非法征收的案例,面对非法征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们而已告吗,接下来有关面对非法征收怎么维权?

一、了解征收法律法规

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还是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这其中,对法律的了解必不可少。与征收相关的法律条文一定要弄个清楚明白。

判断征收行为是否合法的几个标准?

(1)是否有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国有土地)

(2)是否在批准征收确定的征收范围。

征收的初期,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搜集有关征收方面的各项文件,包括公告,通知,甚至公开信,尤其是要搜集搬迁奖励的方案、征收决定、安置补偿实施细则及办法等。

其次,征收公告发布不久,就会有征办公室上门洽谈,丈量等事项,如需要您签字,一定要谨慎,看清楚签字的内容

二、与征收人交涉中注意事项

1、注意保留证据。与征收办工作人员沟通谈话,必要时要做录音。这可能会作为将来与他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征收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而评估公司人员上门的时候,要让他出示相应的评估公司的资质以及上岗证件,对于评估报告,与你的房屋实际面积以及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的时候要他重新评估。

2、注意查看征收决定的内容,最好让征收公司或者征收办提供征收决定的复印件,如果拒绝提供,可以到张贴征收决定的办公地点拍照。

3、对于已经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户,一定要注意向征收办公室索要协议原件。很多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之后,以要回去盖章为名拿走所有的原件。而拿不到协议原件,就有可能会被进一步忽悠。在一些征收案例中,有些恶劣的征收人,采取的是先让征收户签字,所有补偿金额、面积、楼号都是空白,与口头有不一致的做法。

三、斗争维权手段

征收户的斗争三大法宝:法律斗争、和平信访与统一战线。

1、法律斗争,就是寻找一切可能存在的法律漏洞,就是要充分运用议会斗争,依法将相关部门告到法院,迫使其作出让步。法律斗争是征收维权的最重要的手段,是最根本的基础,离开了他,任何维权都必将以失败告终;离开了他,任何斗争都不过是煽情而已;离开了他,除了网络上愤青的支持外,征收户不可能获得任何政府部门的同情和支持。

2、和平信访,就是绝不暴力抗法,争取舆论支持,建立统一战线,孤立征收人。那种把法院、信访局、政法委、媒体都视为斗争的对象的想法,是左倾关门主义,这种策略是孤家寡人的策略。关门主义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把千千万万浩浩荡荡都赶到斗争对象那一边去,只博得斗争对象的喝采。”“我们一定不要关门主义,我们要的是征收维权的统一战线。

3、最后,征收户在有理有利有节的情况下,要懂得和解,征收补偿不可能达到绝对的理想,对于一些不可能实现的诉求要懂得放弃

四、遇到强行征收如何维权

遇到强行征收,可以采取民告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方式维权。

如果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就意味着政府在准备实施强制征收,一定要在合法期限内提起法律程序,一旦超期,极有可能房屋被法院强制拆迁,补偿问题也很难解决,甚至会低于期初政府承诺补偿的金额。

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专家介绍,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60天:申请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天之内要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可以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后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但如果是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则需要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后15日提起诉讼

3、要注意,有时候征收补偿决定送达日期会晚于征收补偿决定作出的日期,如果被征收人没有证明自己何时收到补偿决定的,最好按照补偿决定作出之日开始起算60日行政复议或6个月行政诉讼期限,以避免届时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符合复议期限或起诉期限的证据时难以证明。

五、什么情况下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征收。

   1、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2、被征收人在期限内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同意履行征收补偿决定;或者虽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最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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