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民警察遭遇拆迁
法眼看房产:关注房子,解答疑难。《法眼看房产》为您解读关于房子的是是非非。各位网友大家好,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们要聊一聊拆迁的故事。今天的嘉宾律师是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的王卫洲律师。您好!王律师,欢迎您做客《法眼看房产》,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法眼看房产:今天我们要讲的故事是一个真实的案件。首先,为方便各位网友理解,由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家住安徽歙县的鲍先生是一名保卫人民安全的人民警察,谁知昔日维护他人权益,今日他却维护不了自己的权益。鲍先生所住的地方现在面临拆迁,按照规定,鲍先生所住的600多平方米的房屋有200平方米属于门市房,周边市场价格为20000元/㎡,但是,当地政府却要求鲍先生签订1760元/㎡价格的拆迁协议,鲍先生拒绝签字被单位予以停职两个月的处分,甚至将被开除公职,由于鲍先生仍不同意签字,国土部门将要以非法占地的形式对其实施没收房屋的行政处罚,首先,我们了解到鲍先生的这600多㎡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与前业主协议转让得到的,我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什么?这种协议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否合法?
法眼看房产:据悉,当地国土资源局下达了一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上面的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一款,鲍先生的房屋属于非法占地。对此,您如何看待?
法眼看房产:在我国轻程序重实体是有历史的。在拆迁过程中,很少有人会关注政府的拆迁工作程序是否合法。鲍先生称,该政府不具备合法的征收拆迁的手续。那么,合法有效的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需要什么手续及程序?我国是否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法眼看房产:在遭遇政府进行拆迁手续不全时,作为被拆迁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眼看房产:有网友在遭遇征地拆迁时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自家房屋未进行登记,现在面临拆迁,补偿与有登记的居民有很大差距,他不知道如何才能更大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此,应当如何认定并给予补偿?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法眼看房产:像刚才这位网友提的问题,有些居民的手续不全。对于这些人的拆迁会如何处理?有没有什么标准?
法眼看房产:据鲍先生讲拆迁部门一开始并没有按照违法占地对其处理,而是根据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与其谈补偿,而且按照拆迁部门制定的违法建筑认定办法,自己的房屋也不属于违法建筑的范围,那么按照王律师的观点,这种情况下鲍先生的房屋是不是已经被认定为合法呢?
法眼看房产:在征收过程中,有些工程比较大,征收范围会同时涉及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履行何种征收程序?两者有何不同?
法眼看房产:聊了这么多,很多网友更关注鲍先生的遭遇。像鲍先生这样,单位给予其两个月的停职甚至有可能被开除公职。鲍先生单位的行为是否违反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法眼看房产:停职两个月的损失,鲍先生能否要求单位进行赔偿?鲍先生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眼看房产:拆迁的故事总是能引起人们的兴趣。即使现在的你无法深刻体会到拆迁带来的烦恼,看了鲍先生的故事相信您多多少少也体会到一些。感谢王律师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法眼看房产:《法眼看房产》以法律的视角为您解读房子的是是非非。感谢各位网友和王卫洲律师的参与。希望各位网友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期待下次与您相约,再见。
法邦网:感谢本期律师的精彩解答!
律师简介:
王卫洲,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全国知名行政诉讼、征地拆迁维权律师,自从业以来王律师一直以“关注民生、捍卫民权”为己任,专业代理全国各地被征地、被拆迁人委托的重大复杂的土地拆迁纠纷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其办案足迹遍布广西、福建、浙江、江苏、山东、黑龙江等全国30个省,多次将强势的行政机关、开发商集团推向法院审判席,并应用诉讼、裁决、协调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巧妙的维护了为当事人维护了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其严谨负责的办案态度和高质量的办案效果赢得社会的高度认可,很多被征地拆迁的当事人,通过打官司,与王律师结下的深厚的友谊,凡是王律师走过的地方的人们都一致称王律师是一位真正的维权律师,咱老百姓的律师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法律咨询热线(全天24小时):
010-86393036;400-150-928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A座1210室,邮编:100085
万典律师微信公众平台,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