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李仕稳等49人与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征地拆迁纠纷行政复议案件

  发布时间:2012-11-20 23:16:22 点击数:
导读:河南滑县留固镇李仕稳等49人与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征地拆迁纠纷行政复议案件案情简介:因滑县人民政府为实施“大(庆)广(州)高速公路滑县连接线工程”,在工程实施中征收了滑县留固镇周村和大王庄村李xx等49人的房屋和…

河南滑县留固镇李仕稳等49人与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征地拆迁纠纷行政复议案件 


案情简介:因滑县人民政府为实施“大(庆)广(州)高速公路滑县连接线工程在工程实施中征收了滑县留固镇周村和大王庄村李xx等49人的房屋和宅基地房屋被拆迁后县政府开始实施道路工程建设,李仕稳等49人不服,经过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滑县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以后方可以组织实施,而在整个征地过程中滑县人民政府没有发布公告,也没有出示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文件,故委托律师予以办理,经律师事务所调查取证,“大(庆)广(州)高速公路滑县连接线工程属于滑县重点工程,案发时正该项目已经办理了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理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滑县县城至大(庆)广(州)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豫国土资函[2011]474号),河南省发改委办理了《河南省发展和委员会关于s222线滑县县城至大广高速公路滑县站出口、s101线滑县绕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豫发改基础[2011]1615号),但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正处于呈报阶段,尚未经国务院批准。

于是李xx等人依法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滑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大广高速公路滑县连接线工程”征收申请人集体土地和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征收行为违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经过审查受理该行政复议案件,案件办理期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指导,滑县人民政府与李x等49人进行积极协商,最终县政府部门对李x等人予以合理补偿安置,双方达成协调一致,李xx等49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之后撤回行政复议,本案以协调的方式结案,对我所律师认责任心、办案能力表示高度赞赏。







裁决文书:          

                   河南省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申请人:李仕稳、李闪等49人

     住  所:河南省滑县留固镇

     委托代理人王卫洲,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滑县人民政府

     住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董宏良县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组织实施“大广高速公路滑县连接线工程”征收申请人集体土地和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征收行为违法,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经双方协商,申请人认为申请行政复议的目的已经达到。2012年6月2日,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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