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农民告省赢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1-06-01 19:30:30 点击数:
导读:本网讯:山东省临沂市王志华等村民,因临沂市政府北城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要求拆迁其房屋,但是补偿标准极不合理,同时政府不具备拆迁房屋依法应当具备的拆迁许可证和征地批复。但是仍然要求强制拆迁,王志华等人为维护…
本网讯:山东省临沂市王志华等村民,因临沂市政府北城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要求拆迁其房屋,但是补偿标准极不合理,同时政府不具备拆迁房屋依法应当具备的拆迁许可证和征地批复。但是仍然要求强制拆迁,王志华等人为维护权益委托本所办理,本所接受委托后指派王卫洲、温建才代为办理,之后律师以临沂市政府非法占地、批地为由向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查处违法占地,但是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对此没有任何作为。
随后王志华等村民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认为临沂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违法,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受理之后,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王志华等人遂决定起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律师代理过程指出: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人材料,不作任何处理属于行政不作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违法。
随后历下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撤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驳回行政复议决定》,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承担本案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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